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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作權聲明

一、著作權聲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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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2. 上述不得為著作權標的者,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,歡迎各界廣為利用。
  3. 本網站資訊內容受著作權法保護者,除有合理使用情形外,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後,方得利用。
  4.上述〝合理使用情形〞,說明如下:
    (1)本網站上所刊載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,即著作人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者,在合理範圍內,得重製、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,利用時,並請註明出處。
    (2)本網站上之資訊,可為個人或家庭非營利之目的而重製。
    (3)為報導、評論、教學、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,在合理範圍內,得引用本網站上之資訊,引用時,並請註明出處。
    (4)其他合理使用情形,請參考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五條之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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