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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駕見攔查挑釁比中指,下一秒撞柱,信義警依法送辦

  • 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

信義分局吳興街派出所員警於112年12月3日2時許,在信義分局與南港分局轄區交界處發現一輛機車闖紅燈,尾隨稽查過程中,該車繞行、違規行駛,該駕駛人(廖姓男子,84年次)轉身對員警比中指時,因未注意車前狀況,於南港區東新街6之7號前自撞路旁鐵柱。

    廖男送醫後無大礙,因散發酒氣且言語表達含糊不清,予以抽血檢測,血液酒精濃度238mg/dL(經換算呼氣酒測值約為1.19mg/L),後續依公共危險、侮辱公務員等罪嫌,移請地檢署偵辦。

    信義分局呼籲,民眾如遇有需要飲酒場合,飲畢後切勿駕車上路,以免觸法;如有駕車前往,也務必指定代駕或商請未飲酒親友接送,信義分局將同步要求轄內業者落實向酒客宣導「酒後勿駕車,酒駕零容忍」之觀念,並持續強力取締酒後駕車,俾確保防制酒駕事故發生。